4个月
浙江舟山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7月、8月、9月,共计4个月,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高温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权益,企业须依法发放且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一、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与标准
发放周期
- 浙江舟山高温津贴统一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4个月,与全省规定一致。
- 此期间若劳动者符合高温作业条件,即可按月领取相应津贴。
津贴标准
-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 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 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交替的,按实际主要工作场所确定标准。
项目
室外作业人员
室内作业人员
每月津贴(元)
300
200
发放月份
6-9月
6-9月
是否含最低工资
否
否
二、高温津贴的领取条件与适用人群
领取条件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 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室内作业人员。
- 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月支付或随工资一同发放。
适用人群
-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劳动者。
-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参照执行。
- 实习生、劳务派遣工等若符合条件,也应享受。
适用对象
是否享有高温津贴
发放依据
企业职工
是
浙江省统一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
是
参照企业标准
劳务派遣工
是
实际用工单位负责
实习生
视情况而定
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三、高温津贴的维权与防暑降温措施
维权途径
-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 举证责任:室外作业者提供天气预报及工作证明;室内作业者提供温度测量记录。
- 政府部门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规企业。
防暑降温措施
- 企业须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提供清凉饮料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或缩短工时,工资不得扣减。
- 若工作中发生中暑,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防护措施
企业责任
劳动者权利
调整作业时间
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时段
拒绝违章高温作业
提供防护用品
必须发放
正确使用
发放清凉饮料
必须提供
享有
中暑救治
及时送医并申报工伤
申请工伤认定
浙江舟山高温津贴政策切实保障了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企业须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贴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全社会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夏季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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