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以上露天作业及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的劳动者
内蒙古兴安盟高温补贴主要面向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包括露天工作者和高温环境工作者两大类群体,旨在保障其在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健康权益和劳动报酬。
(一)露天作业人员
建筑工人:在高温季节从事建筑施工的劳动者,包括钢筋工、混凝土工、砌筑工等工种,因长期暴露在阳光直射环境下,属于高温补贴重点覆盖对象。
表:建筑工人高温作业风险等级对比
工种 日均暴露时间(小时) 中暑风险等级 补贴标准(元/月) 钢筋工 8-10 高 300-400 混凝土工 6-8 中高 250-350 砌筑工 7-9 高 280-380 交通从业者:包括交警、公路养护人员、快递员等,因工作性质需在高温天气下长时间户外作业,享受高温补贴政策保障。
农业劳动者:在农田、牧场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的劳动者,特别是夏季农忙时节,符合高温补贴申领条件。
(二)高温环境工作人员
制造业工人:在高温车间、锅炉房等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3℃的制造业岗位,如冶金工人、陶瓷烧制工等,属于高温补贴适用群体。
表:高温环境工作场所补贴标准对比
工作场所类型 温度范围(℃) 工作时长(小时/天) 补贴金额(元/月) 冶金车间 35-40 6-8 320-420 陶瓷烧制 38-45 5-7 350-450 纺织印染 33-38 7-9 280-380 餐饮服务人员:在厨房等高温区域工作的厨师、面点师等,因工作环境温度持续偏高,可享受高温补贴。
环卫工人:负责城市清洁的环卫工作者,在高温天气下仍需完成户外作业,是高温补贴政策的重要保障对象。
内蒙古兴安盟高温补贴政策通过明确适用群体和补贴标准,切实保障了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对特殊工作环境下劳动者健康的重视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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