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月,3个月,覆盖户外及室内高温作业人员。
辽宁本溪高温补贴适用于在高温天气或高温工作环境下作业的劳动者,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7月至9月。适用人群需满足特定工作环境或岗位要求,并遵循特殊保护规定。
一、适用条件与核心人群
1. 高温天气作业人群
- 户外高温作业:日最高气温≥35℃时,在露天环境工作的劳动者,如建筑工人、环卫工、快递员、交通协管员等。
- 室内高温作业: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岗位员工,如钢铁厂冶炼工、玻璃厂炉前工、锅炉房操作员等。
2. 特殊岗位与工种
- 高危行业从业者:采矿、冶炼、化工等行业的高温岗位员工。
- 公共服务人员:交警、电力检修工、园林养护工等需长期暴露于高温环境的户外工作者。
3. 补贴计算方式
作业类型 | 补贴标准 | 发放周期 | 计算依据 |
---|---|---|---|
户外高温作业 | 200元/月 | 7-9月 | 按月固定发放 |
室内高温作业 | 200元/月 | 7-9月 | 按实际高温天数折算 |
临时高温岗位 | 按日计算 | 实际工作日 | 每日6-12元(累计月上限200元) |
二、特殊保护与限制要求
1. 孕妇与未成年工保护
- 禁止安排:不得让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户外或33℃以上的室内工作;未成年工(16-18岁)禁止在高温三级以上场所作业。
- 调整措施:需为特殊群体调整工作时间或岗位,确保健康安全。
2. 工资与补贴关系
- 不得降低工资:高温期间减少工时或停工时,工资不得扣减;高温津贴需额外发放,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 发放形式: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禁止以实物或代金券替代。
三、发放规范与争议处理
1. 企业责任与监督
- 调整制度:企业需优化高温时段作息,增加休息时间,严控加班。
- 合规检查:劳动监察部门定期督查,确保补贴足额发放,违规企业将面临处罚。
2. 劳动者维权途径
若企业未按规定发放补贴或侵害权益,可向当地人社局或工会投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追责。
辽宁本溪的高温补贴政策以保障劳动者健康为核心,通过明确补贴标准、适用范围及特殊保护条款,减少高温作业风险。企业需严格遵守发放规则,劳动者应主动了解权益,共同维护高温环境下的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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