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8月
新疆五家渠高温补贴的发放月份为每年的6月至8月,这一时间段正值当地夏季高温期,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一)高温补贴政策概述
补贴标准
新疆五家渠的高温补贴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执行,具体金额为每人每天12元至18元,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表:新疆五家渠高温补贴标准对比
项目 最低标准 最高标准 发放频率 金额(元/天) 12 18 按工作日发放 发放对象 室外露天作业及高温环境劳动者 室外露天作业及高温环境劳动者 每月随工资发放 适用人群
高温补贴适用于在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以及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室内作业人员。用人单位需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建立高温作业档案,记录高温作业时间及补贴发放情况。表:高温补贴适用人群分类
类别 具体条件 典型岗位 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35℃ 建筑工人、环卫工人 高温室内作业 工作场所温度≥35℃ 炼钢工人、锅炉操作工 发放要求
高温补贴必须货币化发放,不得以清凉饮料或防暑降温用品替代。用人单位需在高温季节(6-8月)按月发放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高温补贴的注意事项
防暑降温措施
用人单位需为高温作业人员提供防暑降温物资,如遮阳帽、清凉油等,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中午高温时段(11:00-15:00)安排露天作业。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发补贴并支付赔偿金。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新疆五家渠的高温补贴政策旨在保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为员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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