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月
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税前扣除 。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1. 适用条件
- 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 工作场所温度无法有效降低至33℃以下(不含33℃)
2. 政策依据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 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发放标准与计算方式
1. 按月发放
适用人群 | 金额 | 发放时间 |
---|---|---|
室外高温作业 | 300元/月 | 6-9月 |
室内非高温作业 | 200元/月 | 6-9月 |
2. 按日发放
适用条件 | 金额 |
---|---|
35℃以上高温天气作业 | ≥20元/天 |
非全日制用工 | ≥3元/小时 |
3. 特殊说明
用人单位可通过民主程序自主选择计发方式
三、特殊群体保护措施
1. 限制作业条件
群体 | 限制措施 |
---|---|
怀孕女职工 | 禁止35℃以上露天作业及33℃以上室内作业 |
未成年工 | 同上 |
2. 停工保障
因高温停工、缩短工时不得扣减工资
四、发放方式与注意事项
1. 发放方式
- 工资卡转账或随工资发放
- 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实物替代
2. 维权途径
向工会、人社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明确,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需依法发放津贴,不得以任何形式替代,并需针对特殊群体采取保护措施。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高温环境下作业安全与健康。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