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在河北廊坊,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权并可主张相应经济补偿。
一、高温补贴的法律依据与发放标准
法律依据高温补贴制度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相关政策文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支付高温补贴,且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得用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发放标准 河北省高温补贴标准为: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2元(含加班加点);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设备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室内作业劳动者,同样适用此标准。
工作类型
每小时补贴标准
是否含加班
支付形式
是否允许实物替代
室外露天作业
2元
是
法定货币
否
高温室内作业
2元
是
法定货币
否
非高温室内作业
不适用
-
-
-
发放时间与适用人群高温补贴一般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部分地区可能略有调整。适用对象为符合上述高温作业条件的劳动者。防暑降温费与高温补贴不同,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同时领取。
补贴类型
发放时间
适用人群
能否同时领取
高温补贴
6月至9月
高温作业劳动者
是
防暑降温费
按单位规定
全体劳动者(视单位政策)
是
二、不发高温补贴的法律后果
违法性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劳动者维权途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高温补贴;因拖欠高温补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
维权方式
适用情况
结果
劳动监察投诉
未发放高温补贴
责令补发、处罚企业
解除劳动合同
拖欠高温补贴且拒不补发
可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诉讼
权益严重受损或协商无果
裁决补发及赔偿
企业责任用人单位需承担补发补贴、行政处罚等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赔偿及信用惩戒。
三、防暑降温与劳动者权益保障
防暑降温措施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此充抵高温补贴。
高温作业健康保护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易发生中暑等健康问题,用人单位须落实健康保护措施,如配备急救设备、开展健康监测。
保护措施
具体内容
法律要求
防暑降温饮料
足量、符合卫生标准
必须提供,不可替代补贴
轮岗与休息
避开高温时段,增加休息频次
强制要求
急救与健康监测
配备急救药品,定期开展健康检查
鼓励并逐步落实
企业社会责任用人单位应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健康与安全,提升劳动保护水平。
高温补贴是劳动者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应得的合法报酬,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发放,任何形式的克扣或拒发均属违法,劳动者应积极维权,企业应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与社会义务,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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