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每人每天6元至12元
山东聊城高温津贴有明确的最低发放标准,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天可领取6元至12元的高温津贴,具体金额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作业环境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一、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发放金额
山东聊城高温津贴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最高不超过12元。用人单位需根据高温作业强度和环境温度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金额。发放时间
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共4个月。在此期间,只要劳动者符合高温作业条件,即可享受津贴。适用人群
适用于户外工作者(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和高温环境下的室内工作者(如冶炼车间员工)。非高温作业人员不享受此津贴。
二、高温津贴的执行与监督
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防暑降温物品(如饮料、药品)替代现金发放。监督机制
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组织维权,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将面临行政处罚。违规后果
对未履行高温津贴发放义务的单位,相关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高温津贴标准对比表
项目 | 最低标准 | 最高标准 | 发放周期 | 适用人群 |
---|---|---|---|---|
山东聊城 | 6元/天 | 12元/天 | 6-9月 | 高温作业劳动者 |
全国平均水平 | 5元/天 | 15元/天 | 3-4个月 | 因地区而异 |
邻近省份 | 8元/天 | 10元/天 | 6-9月 | 高温作业劳动者 |
山东聊城的高温津贴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保障,但实际执行中仍需加强监督,确保每一位高温作业者都能依法获得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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