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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高温津贴政策规定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实际操作中通常随工资打入工资卡,但政策并未强制排除现金等其他合法支付方式。
一、高温津贴政策概述
发放标准与时间 湖南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7月、8月、9月,共计三个月。该津贴针对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
对比项
湖南长沙高温津贴政策
每月标准
不低于300元
发放月份
7月、8月、9月
适用温度条件
35℃以上露天或33℃以下无法降温场所
适用单位类型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
是否计入最低工资
不计入
发放形式与要求 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实际操作中,多数用人单位选择随工资打入工资卡,但政策并未禁止现金等其他合法货币支付形式。
支付形式
是否被政策允许
实际常见度
工资卡转账
是
高
现金支付
是
低
实物替代
否
不允许
有价证券
否
不允许
未正常出勤处理 劳动者未全月出勤时,高温津贴可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确保公平合理。
二、高温津贴与健康保护
健康风险与津贴意义 高温津贴不仅是对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额外付出的经济补偿,更是促进健康保护的重要措施。长期高温作业易引发中暑、热射病等职业性疾病,津贴体现对劳动者健康的重视。
防暑降温配套措施 除高温津贴外,用人单位还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如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配备防暑用品、设置避暑场所等,全方位保障劳动者健康。
保护措施
具体做法
健康意义
高温津贴
货币形式发放
经济补偿,提高防护意识
作业时间调整
避开高温时段
减少中暑风险
防暑用品
提供清凉饮料、防护用品
补充水分,物理降温
避暑场所
设置休息区、降温设施
缓解热应激,预防热射病
权益保障与监督 劳动者有权依法享受高温津贴,如遇未足额发放、以实物替代等侵权行为,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或工会投诉。政府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湖南长沙高温津贴政策通过明确发放标准与形式,切实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健康与经济权益,体现了社会对职业健康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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