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天12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湖北省鄂州市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高温补贴政策,用人单位需向符合条件的高温作业劳动者发放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发放周期覆盖6月至9月,且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替代 。
一、高温补贴核心规定
适用条件
- 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35℃;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 。
- 覆盖行业:包括建筑、物流、交通等15类重点行业 。
发放标准与形式
项目 规定 每日金额 12元/天,按实际高温天数核算 支付形式 必须现金支付,禁止以饮料、防暑物资等替代 工资关联 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计入最低工资 特殊群体保护
- 禁止安排:孕妇及未成年工在35℃以上露天或33℃以上室内作业 ;
- 工伤认定:高温中暑可申请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二、违规处理与维权途径
企业责任
- 未足额发放或实物冲抵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 投诉渠道:拨打12333或通过工会协调 。
工作时间调整
气温≥40℃时停止露天作业;37℃-40℃时每日露天作业≤6小时,且避开高温时段 。
湖北省鄂州市的高温补贴政策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履行防暑降温责任,劳动者也应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所得。若遇违规行为,及时通过正规渠道申诉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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