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在浙江省金华市,根据省级高温津贴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需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具体而言, 室外作业人员 每人每月可领取 300元 ,而 室内作业人员 则为 200元/月 。该标准适用于连续工作环境温度无法降至 33℃以下 的情形,且津贴发放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但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一、
1. 高温津贴适用范围与对象
高温津贴并非所有岗位均可享受,其发放前提是劳动者在 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 ,或在 室内但无法有效降温至33℃以下的工作场所 中劳动。例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等户外工作者,以及部分制造业、仓储物流行业的室内员工,均可能符合发放条件。
2. 发放时间与方式
- 发放时间为 每年6月至9月 ,共4个月;
- 可按 整月发放 (如300元/月),也可按 实际高温天数折算 (如某月仅15天高温,则发放一半金额);
- 高温津贴应直接支付至劳动者账户, 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或其他福利替代 。
3. 与防暑降温费的区别
项目 | 高温津贴 | 防暑降温费 |
---|---|---|
性质 | 法定强制性津贴 | 企业自主福利支出 |
适用人群 | 特定高温作业岗位 | 全体职工或特定群体 |
发放依据 | 地方政府法规 | 企业内部制度 |
是否计入工资 | 是 | 否(通常列支福利费) |
二、
1. 高温作业健康风险提示
长期暴露于高温环境下,可能导致 中暑、脱水、热射病 等严重健康问题。建议用人单位加强 通风降温措施 ,并为劳动者提供 含盐饮料、休息时段调整 等保障。
2. 劳动者维权渠道
若单位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拨打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
- 向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
- 通过 工会组织 进行协商;
- 如遇争议,可申请 劳动仲裁 。
3. 高温作业工伤认定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发 中暑 ,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及停工留薪期工资保障。
高温津贴是国家对劳动者在特殊环境下工作的法定补偿,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劳动者在酷暑中获得应有的经济支持和安全保障。劳动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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