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频道

辽宁营口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几度

健康频道 https://rfc.hbtycy.com/health 2025-08-09 17:13 出处:网络 编辑:@浅笑早晨
35℃及以上(露天作业);33℃及以上(室内作业,未有效降温) 辽宁营口执行辽宁省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 35℃以上的露天环境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5℃及以上(露天作业);33℃及以上(室内作业,未有效降温)

辽宁营口执行辽宁省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 35℃以上的露天环境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不含 33℃)时,需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200 元,发放时间为每年 7 月、8 月、9 月,覆盖所有符合上述温度条件的户外及室内高温作业人员。

一、发放温度界定标准

  1. 露天作业温度阈值

露天作业的高温津贴触发条件为日最高气温达到 35℃及以上。判断依据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气温数据为准,只要当日最高气温达到该标准,用人单位即需按规定向露天作业劳动者支付津贴。

  1. 室内作业温度要求

室内作业场所若无法通过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 33℃以下(不含 33℃),则劳动者可享受高温津贴。此处的 “有效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空调、通风设备等能显著降低工作环境温度的手段。

二、津贴发放核心要素

  1. 金额与发放周期

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200 元,发放周期固定为每年 7 月、8 月、9 月,共计 3 个月。对于当月未能正常出勤或临时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按其实际出勤及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高温作业人员,需按月足额发放。

  1. 适用人群范围

覆盖各类用人单位中符合温度条件的劳动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快递员、环卫工人等露天作业人员,以及炼钢、机械铸造等车间内无法有效降温的室内高温作业人员。

地区

发放标准(元 / 月)

温度阈值(露天 / 室内)

发放周期

辽宁(含营口)

35℃及以上 / 33℃及以上

7-9 月

浙江

300(室外)、200(室内)

35℃及以上 / 33℃及以上

6-9 月

广东

35℃及以上 / 33℃及以上

6-10 月

河北

264(室外)、176(室内)

35℃及以上 / 33℃及以上

5 月 21 日 - 8 月 31 日

三、特殊保护与权益维护

  1. 禁忌人群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 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或在温度达到 33℃以上(含 33℃)的工作场所作业,以保障特殊群体的身体健康。

  1. 维权途径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发放。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温津贴是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权益的重要举措,用人单位需严格按照温度标准和发放要求执行,劳动者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在符合条件时主动向单位主张,确保高温作业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0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
验证码 换一张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