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生育登记,但无需审批。
在舟山市生育二孩的夫妻,无论户籍是否在本地,均需按规定完成生育登记,但流程已从审批制简化为登记制,无需公示或特殊审批。登记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等权益,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一、登记对象与条件
适用人群
- 双方或一方为舟山户籍的夫妻。
- 非本地户籍但常住舟山的夫妻(需提供居住证明)。
- 再婚夫妻子女数合并计算,二孩以内可直接登记。
特殊情形
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再生育条件的(如子女残疾等),需单独申请,不适用普通登记。
登记类型 | 适用条件 | 是否需要审批 |
---|---|---|
一孩登记 | 生育前或生育后均可办理 | 否 |
二孩登记 | 须在生育后办理 | 否 |
四孩及以上 | 生育后现场办理 | 需审核 |
二、所需材料与流程
基础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二孩需生育后补交)。
- 外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或常住证明。
线上办理
- 通过“浙里办”APP上传材料,自动填写信息,1分钟内完成登记。
- 支持下载电子版《生育登记证》,与纸质版同等效力。
线下办理
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卫健机构提交材料,现场领取登记证。
三、关联权益与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
登记后凭《生育登记证》申领津贴,需提交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由单位统一办理。
时效要求
二孩登记需在生育后半年内完成,逾期可能影响待遇发放。
多胞胎处理
生育双胞胎或三胞胎视为同一孩次,但需在登记时注明胎儿数。
舟山市的生育登记政策以便民为导向,通过简化流程、线上办理提升效率。夫妻需注意材料齐全性与办理时限,确保顺利享受医疗报销、产假津贴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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