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产假+12个月哺乳期
许昌地区哺乳假包含98天产假及12个月哺乳期,哺乳期内每天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一婴增加1小时。
(一)哺乳假基本规定
- 产假与哺乳假衔接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后,产假为98天,期满后可申请哺乳假至婴儿满1周岁。 - 哺乳时间安排
每天享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含往返路程),可合并使用;多胞胎每多一婴增加1小时。 - 工资待遇
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薪酬。
(二)哺乳假申请流程
- 申请条件
需提供独生子女证(首胎)或生育证明,经本人申请及单位批准。 - 申请材料
需包含个人信息(姓名、岗位)、休假理由、期限及签名日期。
(三)哺乳假权益保障
- 禁止延长工时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加班或夜班。 - 特殊情形处理
若抚育困难(如婴儿体弱),可申请延长哺乳假,需单位审批。
对比项 | 普通哺乳假 | 多胞胎哺乳假 |
---|---|---|
哺乳时间 | 每天1小时 | 每多一婴+1小时 |
适用期限 | 婴儿满1周岁 | 婴儿满1周岁 |
工资发放 | 全额工资 | 全额工资 |
申请材料 | 基本证明+单位审批 | 基本证明+多胞胎证明 |
许昌哺乳假政策充分保障女职工权益,通过合理时间分配与工资保障,平衡工作与育儿需求,体现对母婴健康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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