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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高温天气没放高温假,还不给补贴怎么办

健康频道 https://rfc.hbtycy.com/health 2025-08-10 04:45 出处:网络 编辑:@浅笑早晨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35℃以上40℃以下时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并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35℃以上40℃以下时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并发放高温津贴。

若遭遇高温天气未放假且未发放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以下从健康风险、法律依据和维权步骤三方面展开说明。

一、高温天气的健康风险

  1. 中暑与热射病

    • 轻度中暑:头晕、恶心,体温略高于38℃。
    • 热射病(重症):体温超40℃,伴随意识障碍,致死率高达50%。
    症状对比轻度中暑热射病
    体温38℃~40℃≥40℃
    神经系统表现头痛、乏力昏迷、抽搐
    急救措施阴凉处补水降温立即送医,冰敷物理降温
  2. 慢性健康影响

    长期暴露于高温环境可能引发心血管疾病肾功能损伤

二、法律权益与用人单位义务

  1. 高温津贴标准

    • 江苏省现行标准为每月300元(6-9月),需按月发放。
    • 未发放属克扣工资,劳动者可要求补发并主张赔偿。
  2. 停工与调岗规定

    气温条件用人单位义务
    ≥40℃停止当日室外作业
    37℃~40℃室外作业≤6小时,且不得在12:00-15:00安排作业
    ≥35℃需提供清凉饮料、急救药品

三、维权步骤与注意事项

  1. 证据收集

    保存考勤记录温度气象证明工资条(无高温津贴项)。

  2. 投诉渠道

    拨打12333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3. 健康监测

    若因高温作业致病,可申请职业病鉴定并索赔医疗费用。

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关乎生命安全与法律权益。劳动者需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同时注意防暑降温措施,避免健康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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