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四川自贡开了空调是否发放高温津贴,需依据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判断。若空调使工作场所温度有效降低到33°C以下,可不发;若未达此标准,即便开了空调,也应发放。
(一)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 国家统一标准: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 四川自贡标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四川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8号)确定,自贡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3 - 23元,从2024年8月1日起执行。
(二)开空调与高温津贴的关系
- 温度达标可不发:如果用人单位开启空调后,能将工作场所温度有效降低到33°C以下,按照规定,可不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例如,办公室安装了功率足够的空调设备,经测量室内温度稳定在32°C,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发放高温津贴。
- 温度不达标仍需发:即使开了空调,但因空调功率不足、工作场所空间过大等原因,导致工作场所温度未能降低到33°C以下,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比如工厂车间虽安装了空调,但由于车间面积大、机器设备散热多,室内温度仍维持在34°C,此时劳动者应获得高温津贴。
(三)对比分析
情况 | 工作环境 | 温度条件 | 是否发放高温津贴 |
---|---|---|---|
情形一 | 室外露天作业 | 日最高气温35°C以上 | 是 |
情形二 | 室内作业 | 开空调,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C | 否 |
情形三 | 室内作业 | 开空调,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C | 是 |
情形四 | 室内作业 | 未开空调,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C | 是 |
高温津贴是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权益而设立的。四川自贡地区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开了空调为由不发放高温津贴,需根据实际工作场所温度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来判断。劳动者若对高温津贴发放有疑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或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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