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菏泽市气象局及国家相关法规,菏泽市目前处于高温天气,但 没有统一的高温假法定假期 。具体安排需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参考以下要点:
高温天气现状
菏泽市受副热带高压影响,7月5日、7-8日及9日前持续出现37℃以上高温天气,夜间气温多在30℃以上,相对湿度40%-80%。
高温假法律依据
《劳动法》未明确高温假规定,仅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防暑降温措施。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
日最高气温≥40℃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37℃≤日最高气温>40℃时,限制室外作业时间(如中午3小时内不作业);
35℃≤日最高气温>37℃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措施。
用人单位自主权
是否发放高温假由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和条件决定,例如:
采取空调降温措施使工作环境温度低于37℃时,可自行安排;
优先保障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避免高温作业。
权益保障
即使不放高温假,用人单位也需支付高温津贴、防暑药品等;
因高温减少或停止工作,工资不得扣除。
建议 :菏泽市高温天气期间,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气温和员工健康状况,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员工权益。若遇极端高温(如日最高气温≥40℃),可参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停止当日室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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