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在自贡市,怀孕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可依法享受产假待遇。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158天基础产假,同时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额外产假、男方护理假及育儿假,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一、产假天数及特殊情形规定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基础产假为158天,其中包含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和四川省延长的60天生育假。特殊情形增加产假
- 难产:增加15天产假。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流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情形 | 产假天数 | 依据 |
---|---|---|
正常生育三孩 | 158天 | 基础产假98天+延长60天 |
难产(三孩) | 173天 | 158天+15天难产增加 |
三孩多胞胎(每多1胎) | 增加15天 | 在基础产假上叠加 |
流产(未满4个月) | 15天 | 国家及地方规定 |
二、男方护理假与育儿假
护理假
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育儿假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可一次性或分次休完,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
三、产假期间待遇保障
工资福利
产假、护理假及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克扣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生育津贴
- 计算标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领取条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
四、三孩生育额外福利
自贡市对生育三孩的女职工提供部分产检项目报销(限额800元),农村户口可享受“新农合”补助,同时免费提供产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服务等。
女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158天基础产假,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可额外增加产假,男方享有20天护理假,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及生育津贴有明确保障,同时可享受产检报销等生育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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