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
新疆塔城地区的高温津贴发放周期通常为每年的6月至8月,因此津贴发放一般于8月份结束。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需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35℃)或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时,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每日10-20元的补贴。以下对新疆塔城高温津贴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与周期
- 时间范围:6月1日起至8月31日,共计3个月。
- 金额标准:每人每天10-20元,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 发放前提:
- 露天作业且日最高气温≥35℃;
-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
- 津贴性质:属于法定劳动津贴,需纳入工资总额,不可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二、津贴对象与权益保障
对象类型 | 条件要求 | 特殊规定 |
---|---|---|
露天作业人员 | 需在高温天气下户外工作 | 日最高温≥40℃时停工 |
室内高温岗位人员 | 工作场所温度持续>33℃且无法降温 | 禁止以降温饮料替代津贴 |
孕妇/未成年工 | 禁止安排≥35℃露天作业及≥33℃室内作业 | 违规安排可投诉至劳动部门 |
三、用人单位责任与合规要求
- 防暑措施:须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饮料(如盐水、绿豆汤)及急救药品,高温时段(日最高温≥37℃)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 薪酬合规:不得以实物或服务抵扣津贴,津贴发放不得因缩短工时而减扣。
- 健康监测:需对高温作业人员定期体检,中暑确诊职业病者可申请工伤保险。
四、劳动者维权途径
若未收到津贴或权益受损,可采取以下行动:
- 向企业工会反映或协商;
- 拨打12333人社部门热线投诉;
- 保留考勤记录、测温证明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五、全国高温津贴对比(部分省份)
地区 | 发放时间 | 日标准(元) | 特殊规定 |
---|---|---|---|
新疆 | 6-8月 | 10-20 | 按日计发,露天/室内双标准 |
海南 | 4-10月 | 10 | 最长发放周期(7个月) |
广东 | 6-10月 | 300/月 | 按月发放,覆盖5个月 |
北京 | 6-8月 | 180(室外) | 分室内外标准,按月计发 |
六、高温防护关键提示
- 个人防护:佩戴遮阳帽、补水频繁(每小时1-2L)、避免高温时段长时间户外停留;
- 健康预警:出现头晕、心悸等症状立即停止作业并就医;
- 企业责任:动态调整工时(如“抓两头、歇中间”错峰作业)。
新疆塔城高温津贴于每年8月份结束,用人单位需严格履行津贴发放义务并落实防暑措施。劳动者应主动了解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共同确保高温环境下作业安全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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