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2025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至60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
根据《陕西省高温津贴支付管理办法》,榆林市用人单位需向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35℃)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不能有效降低工作场所温度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以下是具体解析:
(一)津贴发放标准与条件
- 基础标准:按月计发,每人每月最低200元,最高不超过600元,具体金额由企业根据岗位风险、劳动强度等确定。
- 适用条件:当日最高气温≥35℃时,劳动者从事室外作业或室内无降温设备的工作,可享受当日津贴。
- 特殊情形:若日最高气温≥40℃,用人单位应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未停工的,除高温津贴外,需额外支付不低于工资20%的高温补贴。
(二)发放形式与争议处理
- 支付方式: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以防暑饮料、药品等实物替代。
- 争议解决: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 法律责任:未按规定发放的,处2000元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三)健康防护与政策对比
健康防护措施:
- 时间调整:日最高温≥37℃时,连续作业时间≤6小时,并避开12:00-15:00高温时段。
- 医疗保障:配备防暑急救药品,定期开展中暑应急演练。
区域政策对比:
地区 高温津贴标准(元/月) 发放月份 特殊规定 陕西榆林 200-600 6-9 月 高温停工强制规定 广东 300 6-10 月 高温津贴计入工资总额 四川成都 180 6-9 月 室内无降温设备需发放
(四)常见误区澄清
- “高温津贴可抵扣工资”错误:高温津贴属法定福利,独立于正常工资,不得冲抵最低工资标准。
- “非正式工不享受津贴”错误: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同等享有权益,不得因用工形式差异而排除。
陕西榆林2025年高温津贴制度强化了劳动者权益保护,通过明确发放标准、严格监管措施及跨区域对比,凸显政策的科学性和人性化。用人单位需合规执行,劳动者应主动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共同构建安全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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