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及石嘴山市现行政策,生育第二胎的夫妻应在怀孕前后办理生育登记,以便享受相关公共服务和补贴。
一、政策依据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明确规定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需办理生育登记,登记后可领取《生育服务单》,用于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申领等。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育登记服务暂行办法》
要求登记遵循便民原则,支持线上办理,并明确所需材料及流程。
二、办理方式与流程
- 办理渠道
- 线上:通过宁夏卫生健康委官网、微信公众号、“我的宁夏”APP或宁夏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 线下:至夫妻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机构办理。
- 所需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 再婚需补充离婚证明文件;
- 生育后补登需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办理时限
信息审核通过后即时完成,领取《生育服务单》需3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 登记时间
建议在怀孕初期完成登记,避免影响后续医疗服务及补贴申请。 - 特殊情况
若符合少数民族、再婚等条件,需额外提交相关证明(如独生子女证明、残疾鉴定书等)。
生育登记是保障家庭权益的重要环节,未办理可能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新生儿医保参保。建议符合条件的夫妻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完成登记,确保政策福利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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