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9月/次月发放/单位统一安排
吉林省长春市高温补贴的发放周期为每年6月至9月,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于次月领取上月补贴,具体金额根据实际高温作业天数计算,标准为每日15元至30元,累计发放不超过6个月。
一、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与条件
发放时段
高温补贴仅限夏季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35℃)下作业的劳动者申领,长春市气象部门公布高温预警后,用人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补贴计算。申领资格
适用于户外作业、高温车间等岗位,包括建筑工人、快递员、炼钢工人等。需满足单日连续高温作业满4小时或累计高温作业满8小时的条件。发放标准对比
工作时长(单日) 岗位类型 补贴金额(元/日) 4-6小时 户外作业 15 6-8小时 高温车间 20 ≥8小时 特殊高温环境 30
二、补贴申领流程与监管
申报材料
劳动者需提供考勤记录、岗位证明及高温天气作业时段说明,用人单位需在内部公示补贴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放方式
补贴可选择现金发放或防暑降温物资折抵(如清凉饮料、药品),但折抵金额不得超过标准补贴的50%。违规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可向长春市人社局投诉,查实后需补发补贴并加付50%赔偿金。
高温补贴是保障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措施,合理申领可降低中暑风险。建议劳动者留存作业记录,用人单位需严格履行责任,共同维护高温环境下的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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