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300元/每年6-10月连发5个月/按天折算每天13.8元
广东深圳高温津贴的领取周期为每年6月至10月,共5个月,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按月领取300元,若需按天折算则为每天13.8元。津贴发放对象为从事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通过工资清单明确标注,并禁止以清凉饮料充抵津贴。
一、津贴发放标准与周期
1. 津贴金额与计算方式
- 按月发放:每人每月300元(广东省统一标准)。
- 按天折算:每人每天13.8元(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
2. 发放时间范围
- 周期:每年6月1日-10月31日,共5个月。
- 适用场景:仅在高温天气期间(日最高气温≥35℃)且符合工作条件时发放。
二、适用人群与领取条件
1. 适用岗位类型
- 露天作业: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辅警等户外工作者。
- 高温环境作业:车间、锅炉房等场所,且用人单位未采取有效降温措施(如空调、风扇无法使温度≤33℃)。
2. 排除情况
- 非高温环境:办公室、低温仓储等场所温度可降至33℃以下的岗位。
- 短期作业:日均高温暴露时间不足4小时的临时性工作(需用人单位提供证明)。
三、法律保障与维权途径
1. 用人单位义务
- 强制发放:符合条件者必须足额发放,不得以奖金、补贴等形式替代。
- 清单列明:需在工资条中单独标注高温津贴项目及金额。
2. 违规处罚
- 罚款标准: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 举报渠道:劳动者可通过12333或12345热线投诉,或向当地人社部门书面反映。
对比表格:广东省与其他省份高温津贴差异
对比项 | 广东省 | 多数省份(如江苏、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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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月份 | 6-10月(5个月) | 6-9月(4个月) |
月标准 | 300元 | 200-300元 |
按天折算 | 13.8元/天 | 10-12元/天 |
适用温度阈值 | 作业场所≥33℃ | 通常为≥35℃ |
高温津贴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主动与用人单位确认发放情况。若遭遇拒发或少发,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高温作业导致中暑等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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