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作业人员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在高温天气下,浙江温州的劳动者依法享有高温津贴,主要覆盖室外露天作业及无法有效降温的室内工作场所从业人员。这一权益保障措施既体现对劳动者健康的保护,也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一、适用人群范围
室外作业劳动者
- 指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从事建筑、环卫、快递、电力检修等露天工作的群体。
- 包括工作性质需室外与室内交替流动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的人员(如巡检工、外卖员)。
室内作业劳动者
- 适用于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通过设备降至33℃以下的环境,如无空调的车间、厨房、仓储库房等。
- 需以地市级气象部门实测数据为判定依据,用人单位不得自行降低标准。
特殊群体保护
- 孕妇、未成年工禁止在35℃以上露天或33℃以上室内环境作业。
- 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劳动者,企业应调整岗位或提供防护支持。
二、津贴标准与发放要求
金额与周期
- 室外作业:每月300元,室内作业:每月200元,按6月、7月、8月、9月连续4个月发放。
- 需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清凉饮料、药品等替代。
企业责任
- 津贴须纳入工资总额,且不得因发放津贴而降低基本工资。
- 若未按规定发放,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三、高温作业健康风险与防护
主要健康危害
- 中暑:轻者头晕恶心,重者可致热射病,危及生命。
- 水电解质失衡:大量出汗导致脱水、肌肉痉挛。
- 慢性损伤:长期暴露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肾功能异常风险。
防护措施
- 个人防护:穿戴透气衣物,每30分钟补充含盐饮水,避免正午时段连续作业。
- 企业措施:提供遮阳休息区、配备急救药品,高温预警时调整工时。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特殊环境下的重要保障,其落实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重视。合理利用防护措施、及时关注身体信号,方能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危害,确保安全度过夏季作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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