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频道

四川宜宾高温津贴可以用绿豆汤来替代吗

健康频道 https://rfc.hbtycy.com/health 2025-08-10 09:24 出处:网络 编辑:@浅笑早晨
不能 根据四川省现行规定,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饮料(如绿豆汤)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工资组成部分,后者是企业提供的福利,二者不可相互替代。用人单位必须同时满足劳动者两项权益,否则属于变相欠薪的违法行为。一、

不能

根据四川省现行规定,高温津贴防暑降温饮料(如绿豆汤)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工资组成部分,后者是企业提供的福利,二者不可相互替代。用人单位必须同时满足劳动者两项权益,否则属于变相欠薪的违法行为。

一、高温津贴的法律属性与执行标准

  1. 定义与性质

    • 高温津贴:针对35℃以上露天作业33℃以上室内环境劳动者的强制性补偿,纳入工资总额,且不包含在最低工资内。
    • 防暑降温饮料:如绿豆汤、酸梅汤等,属于企业自愿提供的卫生保障措施,不可抵扣津贴。
  2. 四川省支付标准

    项目标准法律依据
    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3—23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防暑降温饮料符合卫生标准,足量供应同上

二、绿豆汤等替代行为的违法性分析

  1. 权益冲突

    • 若用人单位仅提供绿豆汤而拒发津贴,属于将福利工资混淆,侵犯劳动者报酬权
    • 法律明确要求二者并存,例如:防暑饮料需免费供应,而津贴需按月发放至工资账户。
  2. 典型案例后果

    行为法律风险处罚措施
    以绿豆汤替代津贴变相欠薪,违反《劳动法》补发津贴+赔偿金
    高温停工扣减工资剥夺劳动者基本收入权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三、劳动者维权要点

  1. 证据留存

    • 记录每日温度数据(如气象局公示)及工作环境照片
    • 保存工资条中津贴发放记录或缺失证明。
  2. 投诉渠道

    向宜宾市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四川人社微信公众号在线提交诉求。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极端环境下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任何以绿豆汤等福利替代的行为均属违法。劳动者需明确自身权利,企业则应依法履行双重义务,共同维护职业健康安全

0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
验证码 换一张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