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元
山西省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7月和8月这三个月 。该标准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适用于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 。
一、 山西省高温津贴政策核心内容
发放标准与时间 山西省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 。此费用需在每年的6月、7月和8月连续发放三个月 。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将高温津贴足额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实物福利来冲抵 。
发放条件与对象 符合领取高温津贴条件的劳动者主要包含两类:一是在35℃以上(含35℃)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二是所在工作场所无法通过有效措施将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室内作业人员。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属于法定劳动保护待遇,并非所有在夏季工作的员工都能领取。
津贴性质与权益保障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应计入工资总额,并从用人单位的成本中列支 。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的原有工资待遇 。因高温天气导致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也不得因此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
二、 不同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对比
下表展示了中国部分省市2024年(或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以凸显山西省标准的特点:
省份/城市 | 发放金额(元/月) | 发放月份 | 计发方式 | 是否包含在最低工资内 |
---|---|---|---|---|
山西省 | 240 | 6月, 7月, 8月 | 按月发放 | 否 |
北京市 | 180 | 6月-8月或按天数折算 | 按月或按天 | 否 |
上海市 | 300 | 6月-9月 | 按月发放 | 否 |
广东省 | 150 | 6月-10月 | 按月发放 | 否 |
浙江省 | 300 | 6月-9月 | 按月发放 | 否 |
三、 用人单位责任与劳动者权益
依法足额发放 用人单位有法定义务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任何克扣、拖欠或拒不发放的行为均属违法。
禁止变相克扣 严禁用人单位以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福利来代替应发的高温津贴 。不得以高温津贴增加为由,降低劳动者的其他工资收入 。
加强工作场所防护 除了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还应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作业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
山西省晋中市作为山西省下辖的地级市,其高温津贴标准遵循全省统一规定,即每人每月240元,于6、7、8月发放。这笔津贴是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应得的法定补偿,旨在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利,用人单位也应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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