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怀孕生三娃社保报销额度需结合多项补贴和津贴计算,主要包括生育保险基金、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职工产假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
在萍乡,怀孕生三娃的社保报销涉及多个方面,其具体报销金额是由不同补贴和津贴共同构成的。下面将详细介绍各项报销的标准和计算方式。
报销构成及标准
- 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如下: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 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也在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不同生产情况报销对比
为了更直观地了解不同生产情况的报销差异,以下通过表格进行对比:
生产情况 | 生育津贴(月) | 一次性生育补贴(元) | 生育营养补贴(元) | 围产保健补贴(元) |
---|---|---|---|---|
7个月以上顺产 | 3 | 2400 | 300 | 700 |
难产及剖宫产 | 3.5 | 4000 | 300 | 700 |
多胞胎生育(每多一个婴儿增加) | 0.5 | - | - | - |
报销条件和材料
- 报销条件
-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 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报销材料
- 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 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 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萍乡怀孕生三娃的社保报销涉及多方面内容,不同的生产情况和补贴项目构成了最终的报销金额。参保人员在符合报销条件的情况下,准备好相关材料,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报销。了解这些报销政策,有助于准妈妈们更好地规划生育费用,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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