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广西百色用人单位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违法。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及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需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若未履行,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一、高温津贴的法律依据与发放条件
适用范围
- 室外作业: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进行露天作业。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高温环境。
发放标准
- 广西高温津贴执行全国统一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12元(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 补贴通常按月结算,计入工资总额。
二、用人单位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至2万元罚款。
- 拒不整改的,可处以1万至5万元罚款。
劳动者权益救济
-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赔偿,要求补发津贴及经济补偿金。
三、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与劳动者权利
用人单位义务
-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暑降温用品(如凉茶、藿香正气水)。
- 安排高温时段轮休,减少连续作业时间。
劳动者自主维权途径
- 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材料。
- 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平台”在线投诉。
对比项 | 合法行为 | 违规行为 |
---|---|---|
津贴发放 | 按标准足额发放 | 拖欠、克扣或变相抵扣 |
工作环境 | 提供降温设备,合理调整作息 | 高温下强制加班,无防护措施 |
法律责任 | 无处罚 | 行政处罚、民事赔偿 |
高温津贴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劳动者若遭遇侵权,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同时注意留存证据以支持维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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