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高温补贴属于法定津贴,根据国家及山东省相关规定, 高温补贴应当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明确列示在工资条中 ,以便劳动者核对和监督。这是保障劳动者知情权和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一、
高温补贴的法律属性
高温补贴是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特殊津贴,具有法定性质。它不属于基本工资范畴,但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因此 必须写入工资条 ,并单独列项显示。山东枣庄执行标准
山东省规定,每年6月至9月期间, 露天作业人员每月应获得200元高温补贴,非露天作业但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人员,每月应获得140元 。枣庄作为山东省内城市,适用全省统一标准。工资条列明的意义
将高温补贴写入工资条,有助于劳动者确认企业是否依法足额发放,防止企业将高温补贴计入最低工资或变相克扣。同时也有助于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核查与监管。
项目 | 内容 |
---|---|
发放时间 | 每年6月-9月 |
发放对象 | 露天作业人员 / 室内高温环境(≥33℃)作业人员 |
发放标准 | 露天:200元/月;室内:140元/月 |
是否纳入最低工资 | 不纳入 |
是否需写入工资条 | 必须写入 |
发放形式 | 现金支付 ,不得以实物替代 |
一、
高温补贴与最低工资的关系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 高温补贴不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不得将其计入最低工资计算基数。如果企业将高温补贴计入最低工资,就涉嫌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如何维权
如果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或未在工资条中列明,劳动者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也可通过工会组织寻求帮助。高温补贴的税务处理
高温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其发放本身并不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合规性,也不影响其他福利待遇的享受。
企业在高温天气下安排员工工作的,有义务提供防暑降温措施,包括供应清凉饮料、设置通风设备等,但这些 不能代替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法定的经济补偿, 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并写入工资条 ,确保劳动者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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