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请事假不会直接扣除高温补贴,但需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具体规定如下:
高温补贴性质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保护措施,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即使劳动者请事假,也不能直接扣除高温补贴。
折算标准
浙江省规定 :6月至10月期间,高温津贴按每日6.9元标准计算(150元/月 ÷ 21.25天)。若因事假、工伤等未出勤,可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
丽水执行细则 :丽水作为浙江省辖市,应遵循浙江省统一标准执行。
适用条件
仅适用于高温作业期间(如露天作业或室内温度≥33℃)的劳动者。若请假期间未涉及高温作业,则不享受高温补贴。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需明确高温作业范围,并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公示。
若存在特殊福利政策(如病假期间高温补贴不扣),需以企业内部规定为准。
丽水请事假时,高温补贴不会被直接扣除,但需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认具体折算方式,并保留相关凭证以备后续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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