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在浙江湖州,高温补贴的发放主要依据浙江省统一政策,适用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高温津贴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或钱物替代,且不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对象与条件
适用人群
高温补贴主要面向两类劳动者:- 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等。
- 在室内工作场所因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如部分工厂车间工人、厨师等。
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气温条件: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 作业性质: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室内高温作业。
- 温度控制:室内场所无法有效降温至33℃以下。
- 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正式劳动关系。
排除情形
以下情况不享受高温补贴:- 非高温天气或非高温作业环境。
- 用人单位已将工作场所温度控制在33℃以下。
- 劳动者处于休假、停工等非在岗状态。
二、高温补贴的标准与发放时间
补贴金额
浙江省规定:-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 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周期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发放形式
- 高温补贴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 用人单位需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与最低工资标准混淆。
下表对比浙江湖州高温补贴的主要标准:
项目 | 室外作业人员 | 室内作业人员 |
---|---|---|
每月补贴金额 | 300元 | 200元 |
发放月份 | 6-9月 | 6-9月 |
发放形式 | 法定货币 | 法定货币 |
是否纳入工资 | 是 | 是 |
是否可实物替代 | 否 | 否 |
三、用人单位的义务与劳动者权益保障
用人单位义务
- 发放高温津贴:按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 提供防暑降温物资:免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此抵扣高温津贴。
- 改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场所温度,如安装通风设备、空调等。
劳动者权益
- 知情权:劳动者有权了解高温补贴政策及发放标准。
- 领取权: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
- 投诉权:若用人单位拒发高温补贴,劳动者可向县以上人社部门投诉,维护合法权益。
下表对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高温补贴中的责任与权利:
主体 | 主要责任/权利 |
---|---|
用人单位 | 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提供防暑降温物资;改善作业环境 |
劳动者 | 依法领取高温津贴;要求提供防暑降温物资;投诉拒发行为 |
在浙江湖州,高温补贴政策切实保障了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发放标准与时间要求,劳动者也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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