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在江苏盐城地区,员工请假不会导致高温补贴被扣除,因为高温补贴属于法定福利待遇,与出勤记录不直接挂钩。
(一)高温补贴的法律依据
国家规定: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应当向露天工作以及室内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这是强制性规定。
地方标准:江苏省规定每年6月至9月期间,高温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盐城市严格执行这一省级标准。
发放条件:只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无论出勤天数如何,都应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
(二)请假与高温补贴的关系
病假:员工请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仍需支付高温补贴,因为补贴是对工作环境的补偿,而非出勤奖励。
事假:事假期间高温补贴同样不应被扣除,除非请假导致整个月都未在高温岗位工作。
年休假:年休假属于法定假期,用人单位必须全额支付高温补贴,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
(三)特殊情况处理
整月缺勤:若员工整月未在高温岗位工作(如长期病假或外派),用人单位可停发当月高温补贴。
岗位调整:员工被临时调离高温岗位,用人单位应按实际高温工作天数折算补贴。
离职结算: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需结算实际高温工作天数对应的补贴,不得因请假而减少。
表:请假类型与高温补贴发放关系对比
请假类型 | 补贴是否发放 | 发放标准 | 法律依据 |
---|---|---|---|
病假 | 是 | 全额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
事假 | 是(部分情况) | 按高温工作天数 | 江苏省高温补贴规定 |
年休假 | 是 | 全额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
整月缺勤 | 否 | 不发放 | 用人单位内部规定 |
产假 | 是 | 全额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在江苏盐城地区,高温补贴作为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其发放主要依据工作环境而非出勤情况,用人单位不得以请假为由克扣或停发,除非员工整月未在高温岗位工作,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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