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9月
河南南阳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需以现金形式发放至劳动者工资中,不得用防暑降温用品替代。
一、高温补贴发放核心要素
1. 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时,必须发放高温补贴。
2. 发放标准与形式
项目 | 具体要求 |
---|---|
发放时间 | 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 |
日补贴标准 | 15元/人/工作日 |
发放形式 | 现金发放,纳入工资总额 |
禁止行为 | 不得用饮料、药品等实物替代 |
二、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
1. 工作时间限制
- 日最高气温≥40℃: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 37℃≤气温<40℃:室外作业累计不超过6小时,且避开气温最高时段(12:00-15:00)
- 35℃≤气温<37℃: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 特殊群体保护
- 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不得从事35℃以上室外露天作业或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
- 用人单位需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
三、违规处理与维权途径
1. 用人单位违规情形
- 未按标准发放或拖欠高温补贴
- 以实物替代现金发放
- 因发放补贴降低劳动者工资
2. 劳动者维权方式
维权渠道 | 操作方式 |
---|---|
投诉举报 | 拨打12333热线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交申请 |
争议解决 | 通过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
工伤认定 | 因高温作业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
高温补贴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法定福利,用人单位需严格落实发放责任,劳动者应主动监督权益落实情况。夏季高温作业时,建议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确保安全与健康。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