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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门什么岗位能领取高温补贴

健康频道 https://rfc.hbtycy.com/health 2025-08-09 19:26 出处:网络 编辑:@浅笑早晨
湖北省天门市高温补贴政策解读12元/天,6-9月发放,35℃以上露天作业或33℃以上室内作业

湖北省天门市高温补贴政策解读

12元/天,6-9月发放,35℃以上露天作业或33℃以上室内作业

在湖北省天门市,高温补贴政策旨在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根据湖北省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一、湖北省高温补贴政策概述

  1. 1.政策依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了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时间和适用条件。
  2. 2.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
  3. 3.发放时间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共4个月。

二、天门高温补贴适用岗位

    1.

    室外露天作业岗位

    岗位类型具体示例补贴标准发放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人、外墙施工人员、钢筋工12元/天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交通运输公交司机、出租车司机、快递员12元/天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环卫工作道路清扫工、垃圾清运工12元/天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园林绿化园林工人、绿化养护工12元/天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农业劳动田间作业人员、农场工人12元/天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2.

    高温室内作业岗位

    岗位类型具体示例补贴标准发放条件
    制造业铸造工、锻造工、焊接工12元/天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
    化工业化工厂操作工、反应釜操作工12元/天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
    食品加工烘焙工、油炸工、蒸煮工12元/天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
    纺织业印染工、烘干工12元/天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
    电力行业变电站值班员、巡线工12元/天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
    3.

    特殊保护岗位

    岗位类型具体示例补贴标准特殊保护措施
    孕期女职工所有高温作业女职工12元/天不得安排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
    未成年工未满18周岁劳动者12元/天不得安排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

三、高温作业防护措施

    1.用人单位责任

    •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
    • 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
    • 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暑降温饮料和保健用品
    • 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劳动者权益

    • 获得高温津贴的权利(12元/天)
    • 获得必要防暑降温措施的权利
    •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不得被扣除工资

    3.高温中暑应对

    • 出现中暑等症状应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
    • 必要时及时送医治疗
    • 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维权途径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湖北省天门市高温补贴政策切实保障了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湖北省天门市高温补贴政策规定,每人每天可领取12元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适用岗位包括室外露天作业岗位(建筑工人、快递员等)和室内高温作业岗位(制造业工人、化工厂操作工等)。特殊保护岗位包括孕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劳动者有权获得高温津贴和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如遇权益侵害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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