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在广西崇左地区,劳动者因中暑而就医或休息时,只要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依然有权享受相关待遇。高温津贴与是否发生中暑无直接关联,而是基于工作环境温度和劳动强度而定。
一、高温津贴的基本规定
发放标准
广西崇左属于高温天气频发区域,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项目 内容 发放时间 每年6月至10月 每日标准 200-300元/月(按实际出勤折算) 适用温度 日最高气温≥35℃或工作场所温度>33℃ 支付形式 现金或计入工资,不得以防暑降温物资替代 适用人群
并非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高温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户外作业人员(如建筑工人、环卫工等);
- 室内高温岗位(如冶炼、烘焙等);
- 因工作需要无法采取有效防暑降温措施的人员。
中暑与高温津贴的关系
中暑属于职业病范畴,若因工作环境导致,可申请工伤认定。但高温津贴的发放与是否中暑无关,仅取决于工作环境温度是否达标。即使未发生中暑,符合条件者仍应获得津贴。
二、中暑后的权益保障
医疗与赔偿
劳动者因中暑就医时,用人单位需承担以下责任:权益类型 具体内容 医疗费用 符合工伤认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 治疗期间工资福利不变 伤残补助 若构成伤残,按等级享受一次性补助 举证责任
劳动者需提供以下证据以主张权益:- 高温作业的工作记录;
- 中暑诊断证明(需注明与工作相关);
- 用人单位未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证明。
维权途径
若用人单位拒付高温津贴或拒绝承担中暑相关责任,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
- 提起民事诉讼。
在广西崇左这样的高温地区,劳动者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用人单位也需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共同保障职业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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