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元/月,每年6月至8月发放
山西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7月和8月这三个月 。运城市作为山西省下辖市,执行此统一标准 。在运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通常于每年6月开始,连续三个月领取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从事符合规定的高温作业当月,及时足额发放该项津贴 。
一、 高温津贴发放的核心条件
作业环境温度要求 发放高温津贴的关键在于工作环境的温度。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下进行露天作业;二是用人单位未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导致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也应发放 。这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在岗工作要求 津贴发放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 。这意味着,只有在高温天气下实际出勤并从事相关工作的劳动者才能享有此项权益。非在岗期间,如请假、休假等,通常不计算在内。
用人单位责任 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确保津贴“及时足额”发放,不得以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或药品等福利来冲抵应发的高温津贴 。
二、 高温津贴标准与发放周期
统一发放标准 山西省实行全省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即每人每月240元 。运城市严格遵循此标准,不存在地区差异 。
固定发放时间 津贴发放时间固定为每年夏季最炎热的三个月,即6月、7月和8月 。无论当月具体高温天数多少,只要劳动者在该月符合发放条件,就应获得当月的全额津贴。
发放方式与计算 津贴按月发放,不按天数折算。只要劳动者在6、7、8月任一月份内,有从事符合上述高温作业条件的工作,用人单位就应支付该月240元的津贴 。
以下表格对比了山西省(含运城)高温津贴与其他省份部分城市的标准与时间,以供参考:
对比项 | 山西省 (含运城市) | 广东省 | 北京市 |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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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 240元/月 | 300元/月 | 180元/月 | 300元/月 |
发放时间 | 6月、7月、8月 (共3个月) | 6月至10月 (共5个月) | 6月、7月、8月、9月 (共4个月) | 6月至9月 (共4个月) |
计发条件 | 日最高气温≥35℃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33℃ | 日最高气温≥35℃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33℃ | 室外露天作业或室内温度≥33℃ | 室外露天作业或室内温度≥33℃ |
发放对象 | 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 |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
山西省(含运城市)的高温津贴政策明确了发放标准为240元/月,在每年6月至8月间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 。这体现了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则需依法履行义务,共同确保这项重要的健康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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