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查
德州大病医疗费用补助申请时,需核查户口内人员(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余款,包括银行存款、证券等金融资产,以确保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
一、德州大病医疗费用补助的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申请德州大病医疗费用补助,需具有德州市户籍,因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基本生活严重困难,且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规定。患者本人需在山东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 家庭收入与支出要求
- 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家庭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月标准的2倍,且不超过德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3. 家庭财产核查
- 家庭财产认定参照《德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证券、基金、理财、债权等金融资产。
- 允许拥有评估价值不超过当地年城镇低保标准3倍的机动车辆(普通二轮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二、德州大病医疗费用补助的申请流程
1. 申请材料
- 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已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可不提供)。
- 出院记录、结算单据、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填写《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审核确认表》,承诺信息真实完整。
2. 申请与受理
-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申请。
- 乡镇(街道)对材料进行审查,齐备后予以受理。
3. 审核与确认
- 乡镇(街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民政部门和医保部门对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费用支出、家庭财产等进行调查核实。
- 民政部门负责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医保部门提供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三、家庭财产核查的范围与标准
1. 核查内容
核查项目 | 具体内容 |
---|---|
金融资产 | 现金、银行存款、商业保险、证券、基金、理财、债权等 |
不动产 | 房产、土地等 |
机动车辆 | 普通汽车(评估价值不超过当地年城镇低保标准3倍) |
其他财产 | 贵重物品、投资等 |
2. 不予认定的情形
- 拒绝配合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的。
- 故意隐瞒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和医疗支出,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 家庭财产超出《德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规定的标准。
四、补助政策的救助标准与限制
1. 救助范围
- 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包括参照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管理单独支付的药品费用)。
-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年度起付线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
2. 救助比例与限额
救助对象 | 救助比例 | 年度救助限额 |
---|---|---|
低保对象 | 70% | 2万元 |
特困人员 | 80% | 3万元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 50% | 1万元 |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 按比例分段救助 | 最高2万元 |
德州大病医疗费用补助的申请与审核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家庭财产核查是确保救助资源精准发放的重要环节,申请人需如实提供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以保障政策惠及真正需要的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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