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审批,需办理生育登记
根据国家及河南省现行生育政策,平顶山市夫妻生育三孩无需审批,需在生育前或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生育登记,登记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和生育相关福利。
一、政策依据
- 国家三孩政策: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 河南省实施细则:《河南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夫妻生育子女的,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登记信息作为享受生育服务的依据。
二、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 登录平台: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郑好办”APP进入“生育登记”模块。
- 填写信息:如实填报夫妻双方姓名、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户籍地、现居住地、生育子女情况等。
- 提交材料: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版。
- 审核发证: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系统即时审核通过,生成电子《生育登记凭证》,可自行下载打印。
线下办理
- 办理地点: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
- 提交材料: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生育登记申请表》。
- 审核发证: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无误后,当场发放纸质《生育登记凭证》,特殊情况需补充材料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所需材料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身份证件 | 夫妻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
婚姻证明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者需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 未婚生育提供《婚姻状况声明》 |
户籍材料 | 户口本首页、夫妻双方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 异地居住需提供居住证 |
其他特殊情况 | 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涉外婚姻提供护照或港澳台居民通行证 | 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
四、注意事项
- 登记时限:建议在怀孕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未登记不影响生育合法性,但可能影响孕产期保健服务的申领。
- 信息真实性:填报内容需真实准确,虚假信息可能导致登记无效,影响后续权益享受。
- 咨询渠道:可拨打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375-2979955)或通过辖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获取帮助。
生育登记是保障夫妻合法生育权益的重要环节,及时办理有助于顺利享受孕期检查、生育保险报销、育儿补贴等政策福利。建议夫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登记流程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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