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拨打 12333、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85755113,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如对用人单位高温津贴的计算方法有异议,还可到人事劳动仲裁调解部门申请仲裁
在湖南株洲,如果劳动者拿不到高温津贴,有多种途径可以进行投诉维权。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应得的权益,当这一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以下将详细介绍相关投诉途径和高温津贴的相关规定。
(一)投诉途径
-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 劳动者可以拨打 12333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这是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热线,方便快捷。还可以拨打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85755113 进行投诉,也能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对于此类投诉会严格按照规定对举报者予以保密。对于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整改的,处 2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给予社会公开曝光。
- 也可以通过邮寄信件至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邮箱或者电子邮箱、登录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官网投诉、关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众号举报投诉等方式进行。
- 人事劳动仲裁调解部门 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高温津贴的计算方法有异议,或者遇到其他与高温津贴发放相关的纠纷,可以到人事劳动仲裁调解部门申请仲裁。在申诉时,可要求用人单位举证“已发放”,这样可省去劳动者自证的麻烦。
(二)高温津贴相关规定
- 发放条件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35°C 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C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只要符合上述两条件之一的劳动者,都有条件领取高温津贴。例如,送外卖员、快递小哥、环卫工、建筑工人等,只要满足条件,都能领取高温津贴。即使是坐办公室的人员,如果办公室温度无法降低到 33°C 以下,同样可以享受高温津贴。
- 发放标准和时间 湖南的高温津贴标准为不低于 300 元/人/月,发放时间为 7 月、8 月、9 月。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发放主体是用人单位,其发放具有强制性,劳动者无需个人申请。劳动者可以查看工资发放记录,看其中是否有高温津贴这一项。
- 其他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 35°C 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 33°C 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 35°C 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
(三)不同投诉途径对比
投诉途径 | 适用情况 | 优势 | 劣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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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 处理速度相对较快,有明确的处罚措施,能有效督促用人单位整改 | 可能因投诉量较大导致处理时间延长 |
人事劳动仲裁调解部门 | 对高温津贴计算方法有异议或其他纠纷 | 可要求用人单位举证,相对公平公正 | 仲裁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 |
在湖南株洲,劳动者如果拿不到高温津贴,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关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投诉维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人事劳动仲裁调解部门为劳动者提供了有效的维权渠道,同时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标准和时间等规定也保障了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遇到问题时,应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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