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在云南玉溪,劳动者若符合条件却未领取到高温津贴,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否则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一、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
适用人群:从事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33℃的劳动者。
发放标准:
- 时间:每年6月至9月。
- 金额:云南省现行标准为每日12元(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对比项 云南标准 国家要求 发放月份 6-9月 因地而异(通常6-9月) 温度阈值 ≥33℃ ≥35℃(露天) 津贴形式 现金 现金或等价物资
二、申请仲裁的关键步骤
- 证据收集:
- 保留考勤记录、工作环境温度证明(如测温记录)、劳动合同等。
- 若用人单位拒绝发放,需留存书面或录音证据。
- 仲裁流程:
- 向玉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
- 仲裁庭一般45日内结案,复杂案件可延长至60日。
三、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 处罚措施:未发放高温津贴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警告、罚款或赔偿令。
- 例外情况:若用人单位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措施(如空调、清凉饮料),可能无需支付津贴,但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者应明确自身权益,若遭遇高温津贴争议,及时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合法利益。法律保障与主动维权结合,才能确保健康与劳动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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